本人强烈投诉湘潭市中心医院眼科,在为我女儿刘雨诺验配角膜塑形镜(OK镜)期间,严重违反国家诊疗规范,存在参数错误、随访缺失、拒不交付资料、隐瞒数据、违规用药等多项严重过错,导致孩子角膜严重受损、视功能破坏、眼轴防控完全失效,现向领导提交事实,请求依法督办查处。
2025年2月4日,患儿在该院验配OK镜用于近视矫正。第一副镜佩戴后,角膜形态已出现显著异常,医院未按规范随访、未做任何干预。更换第二副镜时,医院明知孩子存在生理性散光,却故意将散光、轴位参数违规清零,仍采用环曲面设计,导致镜片严重偏位、角膜长期受压变形。
患儿全程角膜数据铁证如山:角膜偏心率从基线0.84/0.67暴跌至0.02/0.19,散光出现正负极端反转,轴位从175°大幅跳变至5°、158°,最大K值飙升至57.6,眼压校正值从+1.2跌至-0.1,停戴后瞳孔仍异常散大。轴位全程极端失控、毫无规律,直接证明镜片严重偏位,OK镜已完全失去防控意义、控轴意义,不仅无法控制近视,反而成为破坏角膜的致病因素。
根据国家卫健委《角膜塑形镜验配技术操作规范》,OK镜验配后必须按戴镜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强制随访,复查角膜地形图、眼轴等核心项目。但患儿戴镜167天(近半年)期间,医院未完成一次规范随访,仅做简单视力筛查,完全错过干预时机。2025年10月2日,孩子戴镜仅40余天,镜片大量油脂、眼部红血丝严重,医院未做任何排查,直接违规开具除蛋白药物,我提出用药合理性质疑,医生未做任何解释,属于盲目用药水清洗镜片、严重失职。
更令人愤慨的是,医院长期拒不提供检查数据、刻意隐瞒诊疗记录。我多次到院现场、线上询问、12345投诉、信访申请,至今未拿到完整角膜地形图、眼轴、视功能等原始报告。医院明明做了检查,却谎称“没做”“未复查”,与实际完成视力筛查的事实完全矛盾;第三副镜片参数至今拒不交付。更严重的是,12345与信访部门仅凭医院一面之词,就回复“资料已交付”,不核实、不查证,严重损害患者知情权,导致我维权无门。
长期违规佩戴已造成不可逆损害:患儿出现角膜上皮损伤、重度干眼、结膜炎、睑板腺堵塞;目前已查出斜视、融合功能异常、散开功能障碍等视功能损害,正进一步检查,视觉发育受到严重破坏。眼轴全程持续增长,完全印证OK镜防控效果彻底失效,医院将责任推给她属于易涨型、暴涨型,属于典型推诿甩锅。
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
1. 依法责令医院立即完整交付患儿全部OK镜参数、角膜地形图、眼轴、视功能、随访记录等原始诊疗资料,不得隐瞒拖延;
2. 依法查处医院违规验配、不按规范随访、拒不交付资料、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
3. 全额退还患儿OK镜配镜费、检查费、药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4. 由医院承担患儿角膜损伤、干眼、结膜炎、睑板腺炎、斜视、视功能异常等全部治疗、康复及后续检查费用;
5. 依法支付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
恳请信访局依法督办,彻查本案,保护未成年人视力健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信访人:钱媛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