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杰豪液化销售有限公司煤气罐检测安全何在
会正义而战
永州市政府 市长 暂缺
2019-01-25 10:12:30

近日,本人到零陵区杰豪液化气销售有公司,充液化气,液化气员工作人员,看我液化气瓶子上的年份2014年到2022说要年检测了。要我交45元检测费,结果他不是检测我带去的液化气瓶子,而是给我换了一个以检测好了的液化气瓶子,液化气瓶子的钢印年份是2014到2020的,请问4年一检,那么他给我调换的液化气瓶子再过4年不是以超过液化气瓶子上的使用年限,请问安全何在。而且这个液化气瓶子已经是最好的了,还有比这更差的液化气瓶子。就是使用年限更久的液化气瓶子。

官方回复
永州市委网信办

网友:

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与永州市零陵区杰豪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唐小云取得了联系,了解了相关情况。2019年2月13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零陵分局安全监察人员到零陵区珠山永州杰豪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将国家相关规定及回复如下:

1.《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第11.1,11.2款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年限为8年,设计年限印在钢瓶护罩上;

2.《tsg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4.1.4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1次;7.4.2规定“对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允许在进行安全评定后延长使用期,使用期只能延长一次,且延长使用期不得超过气瓶的一个检验周期。”经定期检验和安全评定合格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最长使用年限是12年;

3.《gb8334-2011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13.1规定:检验的标志一般采用检验标志环套于瓶阀锥形尾部上,内容包括下次检验日期和检验机构代号。

你第一次投诉所指的“钢印年份是2014到2020年的”没说明白是制造时打的钢印(设计年限)还是检验钢印所指年份,无法回复。而且制造时打的钢印(设计年限)和检验钢印标注的日期,都不会标注6年。

你第二次投诉所指的“但是给我换的液化气瓶,不是在使用安全期内的液化气瓶”,没有说明白是超过了检验周期还是设计使用年限,表述不清。请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我们会进一步进行调查。

2019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实际情况为:投诉人充装携带的气瓶为2014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2018年需要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气站为了客户可以立即有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使用,送检需要1周以上的时间,就用上一批已经检验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置换客户携带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由于置换的气瓶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以前检测瓶,客户认为气站把自己较新的气瓶换成了较旧的气瓶,因此产生了矛盾,经执法人员解释,投诉人对气站的做法表示理解。

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零陵分局

2019年3月5日

2019-04-19 1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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